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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帐幔、地毯和长榻、沙发的套子、罩单都是华贵无比的红色绸缎,上面织着一团一团繁复的图案,或远或近,在血雾中晦冥不清。空气里弥漫着血腥、不协调的香料味,给整个屋子盖上粉色的薄暮。
这不是原来的世界!
希思看着房间里的陈设,一个大胆的猜想浮现在脑海中。他的手还捂在自己的胸口,可是他早已发现自己没有心跳和呼吸。
周围那些尸体死去的时间不算长,大概在几个小时之内,自己现在这幅身体应该也是如此。他推断着,法医过硬的心理素质使他面对这些尸体不至于那么惊骇,他开始利用信息分析自己的处境。
没有心跳、呼吸,胸口受了致命伤,但奇怪的是我还有知觉和感觉,可以感受到疼痛,也可以行动,只是略有些僵硬。
他将捂在心口的手伸到面前,掌心一片血红色,黏稠的液体湿哒哒滴落下来,瞳孔猛地放大,他发现这些血液中夹杂着一闪而过的金色线迹。
这是什么?他发现自己的手指,随着血液的浸透,开始缠上密密麻麻的金色丝线;金丝攀上他白皙修长的指节,沾着红色的血珠,末端像蛛丝般直伸入他的心脏。
怔愣地盯着这些金丝,突然,一股剧烈的疼痛袭来,他闭上眼睛,天旋地转,浑身颤抖哆嗦,又陷入一片无意识当中。
再度醒来,全身已不再疼痛,希思脑子里也涌入一段陌生的记忆。原来自己车祸死亡后,进入了这个叫希思·多兰的年轻人的身体里。
前身是个落魄的侦探,祖上曾作为贵族显赫过一阵,但后来家境衰落,到他这一代已经没有留下什么产业。故他在父母双亡后就立刻变卖了老房子,带着一点钱搬到塞罗都这个大城市挥霍生活,没钱以后又干起侦探的工作。
说是侦探,不过是打听一些上流社会的隐秘、情闻、恩怨纠葛,这次他跑到这个城堡来参加晚宴,也不过是想多搞一些秘密卖给报社,谁知竟命丧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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