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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玲珑等人在钟离城汇合,已经是次日晨间的事了。
那日离开崖谷,禹司凤就带着他直奔钟离城最大的酒楼,要了个隐蔽的雅间,十分壕气地丢了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出去,让店家捡招牌菜流水席一样送上来。
面对这种拿夜明珠当世面流行货币的,店家很没骨气地跪了,一口一个公子,丝毫没有怀疑他们两个胡子拉碴穿得像丐帮成员的人会不会是小偷。
对此,谢朝兮除了抱紧土豪大腿胡吃海塞,还能说什么呢?
小半个时辰后,他把最后一块糖醋排骨夹到禹司凤碗里,然后抹了抹嘴,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儿,感叹道:“都说神仙不食人间烟火,那是他们不懂得欣赏。不尝一尝人间烟火,又怎知人间离苦得乐,怎能心怀天下苍生呢。”
“你说得倒也有趣。”禹司凤淡淡一笑,亲自执了双耳壶来给他添满酒,轻声道:“我特地命小二送了合欢酒来,不妨一试。”
谢朝兮一怔,想起那夜与柳意欢共饮时曾提起自己钟爱合欢,随口一句,禹司凤竟记在了心上。他捧着酒碗,含笑不语:小凤凰,你若知晓我喜欢合欢的缘由,怕就不会如此了。
他畅快饮下。这时节合欢早已落尽,想来这酒也是窖藏的,入口辛辣灼烈,似乎从喉咙到胃里烧起了一把火,远不如花期新酿那般细腻顺滑,花香浓郁。
时间不对,再好的合欢都是惘然。人亦如是。
他们在酒楼里等了一天一夜,也大吃大喝了一通,店家也很是体贴,不但准备了浴汤,还送了两套干净整洁的衣衫来。料子不算贵重,也总好过继续穿脏衣服了。
次日玲珑和敏言赶来相聚,所幸他们并无受伤,乌童和天墟堂的妖也无力去找他们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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