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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任克斯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仙女,不忍心把脑海中那些伤人的话当作利剑刺进潘神心口。她只是不喜欢他,对他没感觉,倒不是看不上他,也不是厌恶他。所以她只好一直避而不见,想法设法地从潘神的视野范围中逃走,捂住耳朵不听潘神那些磕磕巴巴的爱语。
潘神追了绪任克斯六百一十九年,绪任克斯就躲了他六百一十九年。
潘神第一次追求一个人追求这么长的时间。
因为以前他喜欢的女人根本忍不了这么久。
无论如何,在这么长时间的你追我逃下,两人还是不可避免地熟悉了起来。潘神倒是习惯了被所有人嫌弃,孤零零野人般的生活,但绪任克斯以前可是派对女王啊!这么久没和人聊天玩乐她无聊得快疯了好吗?!
所以,不管愿不愿意,绪任克斯都没办法完全在潘神面前自闭,两人也渐渐从偶尔的交谈中了解了彼此。
但是,和苦海中终于尝到了一丝甜,无比振奋,差点就要从自卑转向自傲的潘神不同,绪任克斯还是不喜欢他——有谁会喜欢让自己游离于集体之外,逃跑了几百年的家伙啊?
在潘神还傻乎乎地以为自己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赢得美人心,用炽热的爱和不变的痴心感动绪任克斯,得到爱神的眷顾时,绪任克斯的情绪已经忍耐到了极限。
她是个温柔可爱的小仙女,与人为善,不愿意伤害别人,但是为此害自己躲了六百多年也够了!
绪任克斯不忍啦!
于是她决定把自己变成一束芦苇。
绪任克斯当然可以撕下温柔的面具,返身就和潘神明火执杖地干一架,就算打输了也能指天骂地地斥责他是讨厌鬼,甚至,她还能一口气跑到奥林匹克山去找神王为自己做主,去求丘比特用铅箭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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