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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加州医疗中心报案,有人偷尸。
据医院的目击者说明,此人身高约175~180,外披一件黑色风衣,穿着一双军用皮靴,面部用黑毛巾遮挡。
作案人员体能十分强大,可以抗着一具百来斤的尸体在医院保安的追击下迅速逃跑。
而且具有一定的枪械意识。
通过几个标准规避动作,成功的躲过了保安人员的手枪射击。
但令人奇怪的是,第六天,当治安官展开搜索追踪后,被偷的尸体又被人送回了医院门口。
通过目击证人的证词比对,赫然就是第四天晚上偷尸的那个犯罪人员。
他在早上4点半左右,背着尸体从后巷出来,将尸体放在医院门口后,又消失在后巷。
通过检验,尸体并无任何损伤,但是,在尸体的体内以及口腔里,也发现了血迹。
通过比对,这个血迹的DNA和第三天被敲晕的混子嘴里的血液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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