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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干脆啊。”女人想在宋捡胸口摸一把,宋捡躲开了,她的指尖只碰到布料,但不妨碍她的触觉捕捉信息。那底下是年轻活跃的身体,薄薄一层肌肉附着在人体骨骼上,形状不错。
“嗯,我很干脆。”宋捡慢慢点着头,“一次多少点数啊?什么时候开始?”
“一次五千点,三天之后,我有一位常客要来。”女人收了木棍和罐头,“我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弄到牺牲名额?就这么……盼着自己死吗?”
宋捡凝着目光,盯着一处,缓慢地摇了摇头。
“人总会死的,我比谁都怕死,如果有危险,我跑得比谁都快。”宋捡说。
“那是为什么?”女人给他倒了杯水。
“为了……为了留个名字和照片。即便我家人找不着我了,我也能把名字留下来,当他找到的时候,就知道我的牺牲时间,知道我牺牲在哪里。”
知道他亲手捡的小狗分化成了哨兵,知道小狗长大之后是什么样子……宋捡把水饮尽。
离开这条街,宋捡又去了自己经常光顾的酒水旅馆,这里是哨兵们醉生梦死消遣的地方。他们喝很粗制滥造的啤酒,尽情地消磨时光,喝醉之后也会抱在一起,无论性别,看对眼就换个地方。
大家都无处而去,留在移动基地里,好歹有吃有喝有住处。离开这里,流民的生活更加颠沛流离,没有人工向导素也撑不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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