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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大概是有些新闻体质,之前他打人那一段竟然被人看到了,还刚巧是个周刊记者。
那周刊是上不得台面的,总挖一些乱七八糟的新闻博眼球刺激销量,看到陆远打人,立刻就觉得机会来了,因为自己没机会采访到陆远,又正好要到了截稿时间,也顾不得好好调查采访,直接将自己看到的写了发过去。
周刊第二天正好发布了,陆远当街行凶的事也被他报道了,因为顾忌陆远的身份,没敢添油加醋,只是将看到的报道了出来,也说会想办法了解事实真相。
可谁能等到他们周刊的真相,注意到新闻的记者们立刻行动了,还有更聪明的人,怕陆远不接受采访,已经想办法去找当事人去采访了。
陆远没想到还被人看到了,而且还将事情定义为当街行凶。
方文看到陆远皱眉很无奈,“那个周刊发行量很少,平时我也很少注意,一时没注意到。”
陆远看了一眼报纸架,正好看到了新换上的报纸,挑了一下眉,“不用了。”
他起身拿起报纸,翻开指着新闻,“已经有记者说我‘见义勇为’了。”
方文仔细去看,陆远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一听是顾青时打来的。
“陆远,你前两天做的好人好事被广播播了,还有人想采访我。”
原来是那家小孩的爸妈,在顾青时和陆远走后,回家看到贴在墙上的旧报纸,然后认出了陆远和顾青时。
那旧报纸上正好是报道顾青时和陆远结婚新闻的,因为图片很漂亮,所以才特意选了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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