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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他又在心里推翻这个预兆,重新想了一遍,他可以不要好运,全部都给宋煜。
除了和宋煜在一起,乐知时几乎从不赖床,自律早到的习惯也是他跟着宋煜学来的。但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乐知时就格外喜欢虚度光阴。
无奈约好了中午和大家一起聚餐,作为寿星的他无论如何不能迟到。
洗漱完的乐知时脱了上衣,忽然想到从宿舍来的时候穿的是毛绒绒的睡衣,不能穿出门,于是呆站在床边。宋煜看见他身上星星点点的红印,从脖子蔓延到胸口,明明已经克制了力道,但还是留下了痕迹。
他撇开眼,从衣柜找出一件黑色衬衫和长裤,递给了他。
乐知时腰细,宋煜猜想裤子尺寸应该不合身,于是自行到楼下去拿昨晚解开扔在下面的腰带。
客厅的场景被他想象中还要混乱一点,衣服凌乱地散了一地,眼镜也落在地毯上。这放在平时是宋煜完全不能忍受的。
他把眼镜捡起来放在柜子上,又收了收衣服,看到那件黑色针织衫上的痕迹,不知怎的就下意识清了清嗓子,把所有衣服都一起抱起来扔进洗衣机。
拿着皮带上去,到卧室门边,乐知时正小声哼着歌,两手抖着宽大的被子,弯腰认真整理床铺。他只穿了宋煜给他的黑色衬衫,一双又细又直的长腿白生生露在外面,光脚踩在地毯上。
宋煜敲了敲卧室的门,乐知时才猛地转头,看到他的第一时间就笑起来。
“怎么不穿裤子?”宋煜的视线从他腿上收回,盯着乐知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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