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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志大致估算了一下,每个重步兵耗钢至少也要在五十斤左右……不是他舍不得,而是再重的话,就没办法打仗了。
其中札甲、胫甲、甲裙、头盔,合计约三十五斤,枪头枪纂五斤、横刀三斤、每人再配四分之一平方大的方盾,堪堪五十斤左右。
马只配脸甲,胸甲,颈甲,耗钢约在三十斤左右。马身则全用木甲,至少能防往普通的猎弓的短弩。
这样一算,武装起一千能骑马的重步,至少要精钢八万斤。
即便那六万斤铁料能炼出六成以上的钢,缺口也在三万斤左右,换成铁料,又得五六万斤。
但李承志不是很担心。
今时不同往日,有一城做后盾,不用再担心被乱贼断了后路,比在崆峒山上时,不知强了多少倍。
甚至连粮食都不用太发愁,剩下的两千斤铜完全可以先拿出来周转。
也就是耗费五六百斤彩铜的事情,或是从县中大户里这里买,或是让胡保宗派人,再往高平镇走一趟。
朝那离高平镇更近,左右也才百多里路,两日就能跑个来回。
想到这里,李承志又有些自嘲,放到后世,这怎么也得是上百万规模的生意了,自己竟有些看不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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