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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冬坐在床上,身上披着孟余的外衫,将自己的头发擦到不再滴水。
孟余站在他面前,此刻只穿了里衫,没有了宽大外衫的遮掩,一眼就能看出这副身躯是如何健壮有力,他的个头也高,往面前一站,就让瘦小的明冬有了点压迫感。
他认识的那些村野里的男人,有的身板壮如牛,个头却矮,有的干脆又矮又瘦,他还是第一次近距离地面对这么高、气场又和村里人都不同的男人。
但明冬性子也有些倔,不愿把心里那点不安表现出来,硬生生装出一副“我不在意”的模样。
直到孟余按住他,解开他蔽体的外衫,装出来的“从容”立刻破了功,明冬张口就要去咬,腿也不老实,一脚踢在了孟余肚子上。
可惜他们力量悬殊,明冬不仅没踢动,还被孟余轻易地制住,只有指甲在孟余手背上留下了几道划痕。
明冬其实明白的,自己一个好相貌的双儿,被别人花大价钱买回去还能是干什么用……
挣扎在温饱线的人对自己的贞洁不会那么看重,再说他本来也该是嫁人的年纪了。可要是正经嫁人也就算了,现在这算什么?
于是明冬张口就来:“我已经有过夫君了,不是清白身,郎君是喜欢捡破鞋吗?”
孟余听他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嗤笑了一声,伸手点了点他的小腹上方。
明冬立刻反应过来,那里有一枚象征着双儿贞洁的守身砂,守身砂还在,那就是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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