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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推论?
不,这次不能如此形容。
玛丽仅仅有了某种猜测,尚且需要经过多处论证,首先要确定疑犯彼得沾染赌瘾的具体时间。
“是一个月前。”
中饭后,厄尔森律师谈起上午查到的线索,“准确地说,是三十一天前,彼得第一次踏入了金棕榈赌场。”
车夫彼得四十二岁,孤身一人生活在伦敦,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听他的工友说,彼得的家乡在苏格兰,家中已没有亲人。
彼得二十二岁就来伦敦讨生活。一直都是做马车夫,年轻时驾驶长线,现在上了年纪则跑短线。
日常生活离不开抽烟、喝酒,偶尔也会小赌几把。好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因为只要负责自身的开销就行,做了二十年马车夫也攒了些钱。
如果没有意外,彼得原计划在三年后回苏格兰。
“然而,彼得踏足了大赌场,金棕榈和他以往去小赌的地方可不一样。”
厄尔森律师从赌场得来的情报,“彼得一共去了五次,两赢两输,最后押了一把大的,但全都输光了。不幸中的更不幸,最后的那次押注,他向赌场以高利贷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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