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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歌把全身家当抵了一匹马,只留了一把剑随身,路上吃的是野味,喝的是山泉,途径城镇,便只得饿着肚子,有时受不了就讨点水喝。
赶到兰州,风尘仆仆,陀螺似的往九重香里面闯。
进入城门要交钱,他没钱,骑着一匹马往城里钻,从士兵的枪下钻了进去,士兵们赶紧派了几人去抓捕他。
他身上很臭,几日赶路,只在一天前洗过一把脸,九重香的门卫不让他进,当他是乞丐往外赶。
飞歌拉着马绳,一个劲地说:“我把马抵了,把马抵了,你们让我进去!”
马儿掉转脑袋,朝他喷了一鼻子气。
就在他拔剑那一刻,士兵们赶到,围住他。飞歌看了看他们发亮的枪尖,又垂头瞄了眼自己的长剑,寻思着持剑去砍,剑刃会不会卷了?
这么一想,他放弃了抵抗。左右只是蹲一天大牢。
他现在已是一名剑客,已有剑客具备的意识——剑在人在。
士兵们上一步缩紧包围圈,看他真不抵抗,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江湖人若是厮杀起来,士兵们大多不是对手,然后对方找个旮旯地方藏起来,通缉也没多大用。
飞歌默念“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时,几名士兵扭着他的手押住,一名士兵接受了他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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