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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漠北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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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指厚的铠甲本是用来保命的,眼下却成了最致命的装备。原因无他,唯二,一则十分笨重,逆风行走极其不便,二则不御寒,穿上铠甲就像被困在冰窖里一样。

        好在铠甲里的三层衣服是用雍州最好的棉花做的,而且领口和袖口都缝了绒毛,两人出发前还喝了几口烈酒,身子多少还算暖和,一时半会儿不会冻死在草原上。

        他们用一只手按住头盔,以防狂风卷走自己的帽子,另一只手按住腰间的佩刀,时刻准备应对埋伏在暗处的、饥饿的草原狼。

        两人眯着眼,一刻也不敢停下。

        近半个时辰后,领头的男人爬上雪丘,看到茫茫风雪中现出了一抹红色。

        那点红色虽微弱,却使他受到极大的振奋。

        他舔了舔干裂发白的嘴唇,眯起眼睛,被冰雪覆盖的眉头动了动,眼缝里透着精光,随后那张黑乎乎的脸上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于庆,找到他了。”

        男人声音不大,很快就被狂啸的风雪吞没,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士兵没有听清。

        他身后那个叫于庆的士兵左腿受了伤,腿肚子被什么野兽咬过一样,少了半块肉,挂在腿肚子上的血水早已冻结成冰渣,像透明铠甲一样紧贴在他身上。

        因为失血过多,加之天气酷寒的缘故,他的步伐更加缓慢,脸上现出骇人的惨白色,同样有一层冰渣盖在他的眉毛和胡须上。

        他大口喘息着,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句:“全哥,你说什么?”

        “我说——咱们找着他了。”全哥回过头去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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