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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萱回到盛世海棠时,阿蒙还没有回来。
如果说那天毅然决定租下阿蒙的房子是因为高档的装修之外,凡萱也很喜欢盛世海棠的绿化环境,很适合在夜深人静时独自一人跑跑步。
从学校搬出来后,凡萱就很少出来跑步了,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授课上。
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她自己知道那段时间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工作渐渐步入正轨,又和家人一起相聚,这个晚上,凡萱第一次带着些许愉悦的心情在这个新的居住地跑得酣畅淋漓。
高中时凡萱其实并不喜欢跑步,可为了再长点个儿,让她和云海的身高差距能变小一点儿,她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到楼下围着空地一圈圈地跑,回家吃完早饭后再精神抖擞的跟着云海骑车去上学。
只是课还没上两节,人就开始犯困了。
那时的刘飞扬一看她有打瞌睡的迹象,就拿笔戳她。
有一次忘了盖上笔帽,硬是把凡萱的胳膊戳了一个小黑点,一直到现在都没散。
和云海分手的那段时间,凡萱也会天天出去跑步,但那时纯粹是为了晚上能睡个好觉。
却没曾想到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有些事情做多了,就真的成为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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