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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无妨!”咦,这个词我越用越顺嘴儿了。
“道长,现在我不想上梁山,您回去跟王当家的说一声。别再我身上花钱了。”
一听这话,路不平傻脸了。什么情况?我花了这么钱,不说。我还走了这么多的路。结果,他倒是好,全把恩情记在王伦的身上。王当家,那个抠门儿寨主,舍得给你花钱,才怪!
真不知道,这个杨志是怎么想的?我怎么可能跟王伦是一伙儿的?我们身上有共同点吗?
主人,还别说,你们身上还真有共同点。见钱眼开,视财如命。唯一的区别,他是只存钱,能不花就不花。你呢,存多少花多少,全败光。
这么一比较,主人,你还不如王伦呢。最起码人家最后捞到钱。你,啥也没捞到,不过,照这样吃喝下去,到了中年有变成大胖子的潜力。前提,是你能活到中年。
“杨志,谁告诉你我是王伦的人啊?”路不平哭笑不得道,“我和他真的不熟。”
“那您为什么要帮我,”杨志纳闷道,“我跟您又不认识。”
唉,又是个倔脾气,不给他找个合适的理由。他是不打算让我跟着。我怎么那么犯贱?
倒贴还要赔笑脸,找借口。做个任务,咋就这么难啊?
主人,你自己没事儿找事儿,别往本系统头上扣黑锅,我不背!
“其实,我和你父亲是好友,”路不平清了清嗓子,“咳咳,论辈分你该喊我一声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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