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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萧家的人从来不怕等,也不怕脏了自己的手,毕竟血脉里滚烫的鲜血,无时无刻不在昭示着她们生来的宿命,便是征服草原的王者,做高高在上的智者。
“我虽不喜,若是王喜欢,偶尔穿上一两次也没什么,只是似乎王得的最好的红色都送去了那人那里,唤云便是有心也无力。王,难道唤云这身不美嘛?”萧唤云妩媚的痴痴的笑了起来,一颦一笑间竟是万千风情。
拖拖儿的眼中划过厌恶,果然人心不足蛇吞象,
“唤云可是在怪我?只是你却是不爱红色,那衣衫留着也不过是坏了罢了,即是如此还不如物尽其用,唤云觉着我说的可对。”
拖拖儿的面上带着恼意,眼睛里也尽是懊恼,萧唤云拎着缠枝牡丹的白玉壶娉娉婷婷的朝着三两步之外的拖拖儿走去。
拖拖儿长手一伸便将萧唤云一把捞进了怀里,萧唤云面上带着娇美的笑容,却是一点儿也不挣扎,顺势就靠在了拖拖儿宽广的胸膛里。
纵是心中有万千愁绪,面上却是言笑晏晏,两人在帐中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只苦了快马而来的来人。
腹中空空,却是一步也不敢离去,就怕差一步错过。整个人像脱水的猎犬一样,目光炯炯的盯着大帐门口,嘴唇干裂得像草原上干旱许久开裂的地皮。
终于日暮西山之氏,拖拖儿才从温柔乡里醒来,一手揽着萧唤云的纤腰,一手拎着一件银色的披风,一双鹰一样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的凌厉,只有满目的脉枕宠溺。
娇俏的美人儿宛若清晨带着露珠的娇花,明媚的五官明丽的笑容,比格桑花还要热情。
来人瞧着拖拖儿从帐中出来,揉了揉自己发涩的眼睛,激动的从地上立即站了起来。
许是蹲在地上蹲了久,来人从地上站起来就是一个踉跄,差点一下子就趴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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