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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可提醒到吴优优了,她差点儿忘了另一件大事:
“还有一件事,高桥元看过了《仙剑奇侠传》,他很喜欢这部剧,提出要以骨头社为法人,入股十宗公司进行反购式合作商谈。”
入股?反购?
骨头社和十宗公司?!
刘星一时间还不相信这话,他还以为是吴优优瞎绉的。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从今往后,十宗公司不再需要建立动漫部门,整个骨头社公司都将作为十宗公司的跨国动漫部门分公司!
当然了,对于高桥元来说,这也是稳赚不赔。
既能拥有股份拿到额外更多的分红,而且还可以不再需要花费高价与十宗公司屡次合作,最关键的是,可以与文娱企业中像癌细胞般影响力极大的刘星,站在同一战线。
更别说十宗公司这边了,多了骨头社这么一家动漫部门分公司,盈利更是高得可怕。
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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