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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仇这件事,自古就应该光明正大。
司马迁的《史记》当中,第一流的刺客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杀死主君的仇人。
把对手生擒活拿,放在死者的灵前,活活祭奠了,这是上样,比如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郭靖杀段天德,就是这样的杀法。
吊问他的罪名,用王法或者军法办了,斩首示众,以全法度,也是一样光明正大的杀法,郭靖帮铁木真抓住了完颜洪烈,把他直接砍头,这也是精彩的报仇。
在两军阵中交战,众目睽睽之下杀死对手,国仇家恨一起报了,是一个次优选择。
最没意思的复仇,就是看见哪天这人在街上走,跳出来背后捅他一刀,让对方死得不明不白。
徐咏之对周卓成的报仇,一直在追求的是公开处刑,但是现在,因为战局胶着,他必须要做这个次优选择了。
“一枪捅死,未免太便宜他一点了。”徐咏之难免觉得有点遗憾。
徐咏之的马快,这白马虽然有了年纪(二十岁就是老马了),但仍然神骏,白马银枪的主将冲在前面,后面有二十几个最强悍的骑士在一边左右护持,一下子就在战阵中有了声势。
途中不断地有人加入这股洪流,很快,这支箭头离周卓成就只有二十丈了。
“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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