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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为了验证乐兹的话,一对中年大叔从面前路过,印着标语的粉色应援短袖穿在他们身上意外地合适。
其中一位面带疲惫但难掩兴奋的大叔满脸感慨:“差点就请不来假了,混蛋经理竟然把自己的任务推给我了,那个该死的家伙还说偶像这种东西有什么好追的,好在我在公司熬了三个晚上终于提前做完了那些工作。”
“要是不能参加阿维斯的演唱会,我这贫瘠的人生也就没意义了。”
另一位大叔对此很认同,目光灼灼:“只有在听阿维斯唱歌的时候,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阿维斯就是全世界的珍宝!”
疲惫但兴奋的大叔非常赞同:“没错,没错……诶,经理你怎么也来了!你不是说你最讨厌偶像这种东西吗!”
说到一半他脸色大变,满眼不可置信。
被现场抓包的经理先生先是尴尬,而后脸红气喘地开口:“混蛋,阿维斯怎么可能是普通的偶像可以相比的!”
三个大叔相遇的场景很是美妙,听了一半的诸伏景光微妙地移开了视线。
是他刻板印象先入为主了,他以为阿维斯这种大明星喜欢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姑娘之类的,纵观演唱会场,男女比例很平衡,各个年龄段的也都有。
少有的全年龄段通杀选手啊。
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分魂,真受欢迎,被牵着的乐兹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这跟他自己受欢迎有什么区别。
他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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