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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乐乐道:“你和乐七……真的是姐弟吗?”
徐娘显然对这个问题有所预料,她叹了口气,想起了十年前的往事,道:“在我心中,他当然是,一直是,我的弟弟。他既然对姑娘另眼相看,我也不必瞒你,更何况有些话我也正想对你说呢。不过此事说来话长,姑娘可有兴趣往下听?”
钱乐乐点点头:“当然。晚晴姐请讲。”
徐娘悠悠地讲述起了她和乐七的故事。原来,十年前,她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乡野女孩,家乡洪水泛滥,淹没了田土和房屋,也让她失去了爹娘和小弟弟,曾经安居乐业、良田万倾的村庄,便成了饿殍遍野的人间地狱。为了活下去,她随着乡亲一路逃难,在逃难的途中,遇到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倒在路边的野草从里奄奄一息,她想起自己那被洪水冲走的可爱的小弟弟,动了恻隐之心,便背起这个瘦弱得快要咽气的小男孩,那一年,她十一,他五岁。她带着小弟弟一路乞讨,历经千辛万苦,活了下来,住在城边的一个小桥洞里,每日姐姐捧着破碗进城里去沿街乞讨,看见酒肉飘香的饭店酒肆就躲在街边,等着打烊时去门口求老板赏点残羹剩饭,然后端回去养活自己和捡来的小弟弟。有时候是一个窝窝头,有时候是半根鸡腿。两个人舍不得吃,你推给我,我让给你,推来推去。
“姐姐,这鸡腿,你吃吧。”弟弟把鸡腿递过来说。
“不,你身体瘦弱,还是你吃吧。”姐姐把鸡腿推回去道。
“不行,这是你要回来的,应该你吃。”弟弟坚持不肯接受。
最后姐姐只好骗弟弟说她在城里已经啃过一根了,这根是留给他的。
“真的吗?姐姐你可不要骗人哦,骗人的是小狗。”弟弟扑闪着眼睛道。
姐姐笑着伸出小指头作跟他拉勾道:“当然,骗你是小狗。快吃吧。再不吃,待会儿野狗寻着味儿来叼走了。”弟弟听说,当真害怕附近的野狗来叼走了这根宝贵的鸡腿,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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