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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陆齐对“烈火之酒”的定位,就是与鲍克兰东之东葡萄酒、玛哈坎烈酒同样等级的顶级美酒。
他瞄准的顾客群体,也不是平民、工匠、佣兵这些口袋里没几个钱的下层人士,而是贵族、大商人等挥金如土的上层社会。
因此,他本着“物以稀为贵”的真理,选择每隔一段时间,进行限量供应,吊起顾客胃口的同时,也将这个品牌的名头,打响!
为此,陆齐为“烈火之酒”的定价,比东之东葡萄酒还要高,达到了十五克朗一瓶!
等到尝过“烈火之酒”的顾客们,开始怀念那种烈火般的味道时;等到没尝过“烈火之酒”的顾客,对其产生浓厚好奇时;等到一瓶“烈火之酒”在黑市炒到惊人高价时,陆齐才隆重推出第二批“烈火之酒”!
数量,同样还是五百瓶。
仅仅一个月,“烈火之酒”便以极具特色的成为了泰莫利亚家喻户晓的美酒,乃至北方诸国的商人们,也开始派人前来阿梅利亚,商量外销的事宜。
等数个酿酒厂完成了国内的订单之后,此前领地内所面临的财政危机,早已迎刃而解。
而一箱箱金灿灿的金币,也被仆人们搬进了本来空空如也的金库之中...
。。。
阿梅利亚城堡,领主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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