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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是被绑架以后携手出逃,或者受罚挨饿时被分半个馒头,又或者大受打击自我怀疑时被温柔开导之类的吗?就算不刻骨铭心惊心动魄,至少有点深度啊。就一句我想和你结婚,能钓着优质舔狗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那个年纪说要和楚诀结婚的楚诀现在一个都想不起来,不管是声音长相还是名字。
等等,七八岁的时候还没性别分化吧?那时候温淳都没被便宜爹认回来,你两上哪见过啊?
“演出话剧的时候本来我很怯场的,都是因为你的肯定,我才能完成表演。”
行吧,看来是什么活动遇上的。但为了这个记这么久大可不必,牵强到就好像刻意为了立个白月光没事找事硬找的由头。
“表演结束后我没找到你,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没想到多年后会在温叔叔家再次遇见你。”
那他妈得有快十年了吧?快十年小孩的成长变化可比整容还大啊。
“你耳朵后面有块颜色很淡的胎记,是心形的。左耳的耳尖还有两粒红色的痣。”
哦豁,这可比男主细心多了。心形胎记这事,男主和温淳睡了几年才注意到。至于耳尖的痣,楚诀作为读者时一目十行也没有留意。
“我也说不清我为什么喜欢你又具体喜欢你哪里,我只知道我很喜欢你,你的一切我都喜欢。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在七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只是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喜欢。再遇时那种心悸的感觉让我确定你就是我小时候遇见的人,但我不敢相信,还好我记住了你的特别之处,才能验证我确实能够认出你。那一刻我相信这就是命中注定,毕竟即使没有信息素辅助,我也能瞬间锁定你,你对我而言是特别的。”
那必须是特别的,也确实是命中注定,毕竟作者把舔狗雷达刻进了你的DNA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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