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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阮卿进了后台又要去找自己的扫帚。
“你也该做身大褂了。”张九南突然说,“你上台次数不少,得做身了。”
“啊?”阮卿握着扫帚把,涩然笑着,“我还不急。”
他打听过,做大褂很贵,那加钱价钱得让他勒紧裤腰带兼职好几份工才能换来的。
他现在还是学生,没有工资,却有周六日,可以去赚钱。
他之前在学校是白天忙,晚上休息。现在是下午晚上忙去白天休息。而灵感迸发实在晚上,他的存稿也快不多了。很快就会断更。
他在不断进步,生活变得不断有盼头,而他的生活也不断艰难。痛苦并甜蜜着。
他按理说是要待到晚上散场,今天后台打扫的实在干净,三队长孔云龙就放他提前下班。
虽是提前下班,天也已经黑了,华灯初上,掩去点星的光芒。北京的夜美得让人沉醉,如三千丈软红雕砌,纸醉金迷。
阮卿看了眼手机,锁屏是一只简笔的哈巴犬,时间停在八点半。晚场七点到十点,距离散场还好久。
他该回去老老实实更文。但他不想去了,他喜欢写作,并把它当做兴趣,但这兴趣沾上功名利禄,成了他糊口的手段,使他想不出情节却不断在强迫自己硬想时,他便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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