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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夜店售酒小姐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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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就是让他们私下商量,然后采薇当时也被灌得迷迷糊糊的,就想着赶紧脱身。

        就说:“先生,我需要100万。”

        那男人就点了点头,然后采薇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他带走了。

        原本以为是缓兵之计,还以为离开了夜店就可以了,没想到男人直接就把她带回了家。

        还郑重其事地跟她说:“我需要一个妻子。”

        采薇就点了点头,然后男人就给她签了一份合同。

        她当时酒醒得也差不多了,但脑袋还是有点晕,也不知道那瞬间在想什么。

        可能以为撞了大运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因为看男人身上的穿着跟家里的装潢,都不像是会骗人的。

        然后就鬼使神差地签了字,合同也就看了几眼,大概就是一些婚前协议之类的。

        第二天醒后就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了,可是她想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这个男人是个律师,他做事效率很是高。

        采薇醒来的时候才十点,他就说:“民政局也该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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