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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甘云身后喊他:“宝贝……”
甘云连忙转头,一声“怀洲”还未说出口,他便睁开了眼睛。
眼前,是一片橙色的灯光。
他哭喘了几声,浑身都酥酥麻麻的,像是刚刚被人碾过一样。是在偷偷抹掉眼泪后,甘云才发现床边还坐着另一个人。
男人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苍白的皮肤和修长的身体都和荆盛完全相反,他两只手交叠在膝盖上,一直在专注地看着甘云。
男人,也就是阚晁,他举止优雅,像是生活在上个世纪才有的贵族,一双凌厉的丹凤眼,看人的时候不怒自威。
阚晁是一个极具戏剧化的天才,他虽然没有任何家世,却凭着自己当上了星元年后医学上唯一的领头羊,当然,如果这头领头羊没有犯下滔天大罪的话。
比起在手术台上救人,阚晁更为喜欢解剖尸体,尤其是分解肌理和人皮。
他患有皮肤饥渴症,这种精神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只要阚晁能克制住自己,或没有遇见让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个可有可无的疾病。
可偏偏,让阚晁感兴趣的人太多,而他自己也极为自负,比起把那些人占有,他更喜欢将他们都杀了,然后剖开尸体,将喜欢的人皮割下来做成精致的娃娃。
在犯下了十几起人皮剥杀案后,阚晁的皮肤饥渴症像是进化了一样,最初的目的已经无法满足他,剥下的皮也是,从能解渴几天到几秒,最后了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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