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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玻璃,隐隐约约可见他颀长的身姿,并没有因为她的撩拨而有什么异样,依然笔直地站在那里,侧身薄瘦,光是站在那里就很好看,足足刷了三分钟才将泡沫吐掉。
这个男人的定力这么强,他怎么不穿越去古代做间谍?十大酷刑他都能忍下去!
林初棠闷闷地脱掉衣服,赤着脚踏进浴室里。
等她洗完,江起昀也早就离开浴室,人坐在床上看书。半曲着腿,服帖的睡裤的裤腿儿随着他的动作向上走了一点儿,露出骨感的脚踝。
林初棠默默自己的肚子,例假已经走了。
很多男人都有一些小的癖好,比如喜欢女人的胸,腿,脚踝;以往她对情|爱这些事儿不懂,可以大大咧咧地说喜欢,说到底还是喜欢上江起昀优越的脸。
如今看来,人是有通性的。
她现在挺喜欢他的脚踝的,冷白,骨瘦,很性感。
她擦着头发坐在床上,默默贴到他身边,睡裙下摆蹭了蹭他的脚踝。
江起昀的目光从书里抬起来,一粒水滴从她的发梢坠下,有点儿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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