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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统露出沉吟之色,半晌后猛然抬头,“我留在许都。”
“哦?”
“我选第二和最后一条路。”
庞统笑嘻嘻的看着曹朋,沉声道:“不知阿福能否割爱?”
曹朋笑了!
聪明的选择,一个极聪明的选择……
第一条路的确是最好,但以邓稷之名,却未必能使庞统屈居人下。而且,庞统不是个内政型的人才,他更擅长的应该属于谋略方面。延津虽说临近前线,但袁绍方败,一时半会难有战事,也没甚用处。如此一来,与其在地方,倒不如留在许都,毕竟许都作为帝都,更能接触到这时代的脉搏。从小处做起,又有什么能比太仆寺和执金吾更琐碎和细致呢?
最重要的是,留在许都,可以和曹朋联系的更加紧密。
毕竟,庞统这一次过来,是因为曹朋。
如果去延津,倒不如留在荆州,说不定还可以主政一方……
至于庞统的第二个选择,则是一个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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