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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要路过的,顺路而已。”
“那好吧。”严绾这才答应了下来,“晚上你帮我把系统装好,我是电脑白痴,什么都不懂得的。”
“放心,我是电脑神童。”闫亦心好心情地开着玩笑。
“我想乘座纽约的地铁,据说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地铁线路之一。”严绾一脸的向往,“把笔记本放下来,我们就坐地铁去渡口,好不好?”
“你要是不怕挤,我们就一起去。说起来,我也很久没有坐地铁了,还是大学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出行,大家都比较喜欢这种方便的出行工具。虽然脏了点,不过很便捷。”
“那就太好了,有你当向导,我就不怕坐反了方向。”严绾兴高采烈,仿佛坐地铁是一件多么值得人骄傲的事,“不过,我以为你自己有车。”
“是有车,不过有时候和同学一起挤挤地铁和公‘交’,也是很有意思的体验。”闫亦心笑着说。
他们都穿着平底鞋,‘混’在人群里,除了肤‘色’,没有什么特别。说不上地铁里占主导的人种是哪一种,蓝眼睛白皮肤的似乎更多一些,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其他人种。不管怎么说,严绾觉得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宁可漂洋过海,也要生活在陌生人中间?
“现在比以前干净多了,我上学的时候,地铁的车厢里,到处都是随手涂鸦。”闫亦心找到了一个位置,让她坐下,而自己则站在她的面前。
严绾很想和他同甘共苦,偏偏有没有老人上来让她做一回“活雷锋”。也许在美国,人们不以自己为老。
“以前很脏吗?”严绾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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