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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最近很不正常,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往山下有人聚集的城里跑。
那座城近来很是热闹,据说是因为城中最有权有势的齐家要办喜事,新娘是同城孙家的女儿,大家闺秀,生得是沉鱼落雁,与那齐家长子可堪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别人七嘴八舌的谈论着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坐在茶寮里试图喝下齐宣说很好喝,我自己却觉得清苦至极的普洱茶。听了这话一个没忍住,一口将茶水给喷了出来。引来了旁边那桌子上两人一阵嫌恶:“真是没教养。”
我撇撇嘴,闷不吭声,指尖一捻,幻化出了几枚铜钱,拣出来一枚放在手里后,其余的扔到了桌子上。
“老板,结账。”我淡淡道,手中铜钱轻轻一弹,飞速嵌入旁边的长凳腿上。待到我前脚刚出客栈,那凳子便一下子塌了,把上面坐着的那两人摔了个结结实实。
山精野怪和大家闺秀,哪个更好更有教养,用膝盖想也能分辨出来。
“你们才没教养!”
青云山上一棵年逾百岁的梧桐树旁,我化为原形,愤愤朝树根处用力踢一爪子。结果一个没注意,收爪子的时候蹭到了旁边的硬石头,尖锐的棱角划破软软的皮毛,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老梧桐妖在一旁看着,却很是乐呵,悠悠道:“自作孽,不可活。”
他这话,总结的很是精辟。自然,说的作孽的那个,是我自己。
四年前,就在这青云山上,梧桐树下,我遇见了齐宣,于懵懂不知间初尝人间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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