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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四零九 初定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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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宋时白梃兵,国朝立国之初,西北开疆辟土。据传昔日西北原野之战,俱用大棒,并其它器,悉置不问。

        大棒没什么具体的招式套路,其之所以在军中被使用,乃至于是在被纳入鸳鸯阵的体系中,就是因为威力足够大。敌人盔甲坚固,射之不入,戳之不伤。但用棒一击,则毋问甲胄之坚靡如何,一体碎裂。

        这等大棒,一开始是骑兵专用,像是宋朝白梃兵,有说是用长矛的,但更可信的是说用的乃是白色巨棍。但大棒若是短了,则在两军交战之时用法便有限,再加上又须双手举用才能使得利索,而马上不得齐齐用力,往下砸击,惯性过大,则容易闪坠。所以在戚继光手中,大棒演化成了步兵专用的战技。

        制式大棒,长八尺也就是两米五多一点儿,粗二寸也就是直径六点四公分,用一打一剌棍法习之,位在五兵后,步卒惯用。

        若是鸳鸯阵对敌之时,防御不够严密,长枪手及镗钯手又没有法子刺死敌人,便以大棒击落马之贼。而若是想要骑兵同样适用,则须在上面加一短刃,长可三寸,如鸭嘴。打则利于棒,剌则利于刃,两相济矣。

        大棒本该是北方军系配置的野战武器,原是一种很实用的冷兵器,却因为将领不得其法与无心改革弃之不顾,明朝军备废弛与将领之颟顸守旧由此可见一般。

        这也是戚继光在审查北方军械后,刻意留下来并改良的主要冷兵器之一,原本大棒就是用来打击重甲骑兵的利器,但戚继光着重于用大棒来敲打敌骑的马头,有如岳家军拐子手专砍马腿般好使。

        步兵大棒与骑兵大棒形制不同,骑兵的大棒装了短刃而步兵无,装了短刃的大棒更确切应该称为称为夹刀棍。

        大棒手,对身高倒没太大要求,但需要力气够足,足够的凶横不怕死。

        至于火兵,不提也罢,反正最弱的那个去当火兵一准没错儿。

        甚至董毅英都觉得这等长刀给火兵用是糟蹋了。戚继光打造的长刀实际上就是放大尺寸的戚家刀,也就是放大版的仿倭刀。长刀刃长五尺,后用铜护刃一尺,柄长一尺五寸,共长六尺五寸,重二斤八两。长刀形似苗刀,又长又锋利,威力极强,长度苏日安超过了两米,却是只有后世的三斤来重,可称是轻便。需双手持握,因此又称为双手刀。

        如此利器,却交给火兵……董毅英颇有明珠暗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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