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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零九 课税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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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条鞭之法行,则夏税、秋粮、均徭、带征,确有定额。里胥无由飞洒,奸豪无从规避,简易均平”,“父老于是无亲役之苦,无鬻产之虞,无愁叹之声,无贿赂侵渔之患”。总体来说就是地方上巧立名目的由头少了,甲长粮长小吏侵吞百姓的现象少了。

        但是这种现象并未持续多久。

        一条鞭法施行后,来自相当高层次的旧的摊派并没有消除,比如说布政使司,府衙这一层次的摊派,还是少不了的,没有达到消除杂役之害目的。“条鞭之法,有司分外又行增派,挠民殊甚”。

        而且那些奸猾狡诈的胥吏们很快也发现,一条鞭法可以钻的漏洞很多,可以依附其上,捞取到比原先更多的好处。

        比如说官商勾结,压低粮价,比如说火耗的征收。

        后来一条鞭法为什么推行的那么快?尤其是在张居正死后。

        是因为地方的官吏和乡绅地主们发现,一条鞭法中除厘清天下土地那一条冒犯了他们的利益之外,剩下的几条,反而会让他们捞的更多。

        蓑衣渡有三百多户人家,其中大约七成的缴纳银子,而剩下三成,则是缴纳粮食。

        这么巴掌大的地界儿都要分成两类,也实在是很奇葩了。

        要交银子,可是又没银子,怎么办?只好去卖给粮商。往常蓑衣渡的百姓们都是三五户成群的,去县上镇上的粮店里卖粮。靠着一条洢水河,蓑衣渡的水土条件要比其它地方好得多,几乎不会受到旱灾的困扰。而没了旱灾之困,也就不用担心蝗灾,虽然小冰河时代依旧,但是每年总能有些收成,但也仅仅是比那些流离失所或者是被官府逼反的百姓好那么一点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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