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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打算刺杀总统的不明人士所赐,今晚城市治安要比以往好得多,街头警车与反恐部队都在巡逻,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市民大部分老老实实待在家里,空气里婆娑的树影与丝丝缕缕的雾气交杂,让哥谭显得空旷又安静。
蝙蝠车开过来。
蝙蝠车开走了。
墨菲躺在后座上,一边晃腿一边哼歌一边甩着手腕上手铐的铁链,拿哗啦哗啦的声音做伴奏。
他之前就预感到这种结果,为所有人都好,先是提议走着去阿卡姆,被蝙蝠侠否决。然后调和成在街头随机抽取一台幸运的无人交通工具——就是打车的意思,顶多逃个票,后果是差点被蝙蝠侠捆起来塞到后备箱里。
乐高丑马甲的惯性实在太强烈了。
“扑通”一声。
他翻过头之后,因为手腕被缚没法伸手撑住地面而头朝下和车底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我猜你不会介意我把口红蹭到蝙蝠车的坐垫上。”他说。
系统标注“我发誓我没干好事”的马甲前置条件闪烁了一下,说明它居然被墨菲刚才的举动触发了。
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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