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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岚说:“我看有点像。”
杨胜利说:“真不是,我俩就是普通人,来这里就是玩的。”
秦岚说:“既然这样就别多事儿,好奇害死猫,没听过吗?”
刚子说:“喝酒,喝完酒睡一觉,天亮后拍点照片,带回去也好在论坛里显摆显摆,让大家都羡慕一下满足一下虚荣心,这不是挺好吗?非要去盗墓,你们是不是活腻了?”
杨胜利说:“今天我们就不说这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们喝酒。”
我说:“行了,别吵了,喝酒吧。警察也好,普通人也好,我看得出来,你俩都不是坏人。”
这顿酒没喝好就散了。
躺在睡袋里,刚子一直拿着一截金身的手指骨在研究,甚至还上嘴咬了下。
刚子说:“这玩意还真的邪性啊!老薛,这东西有个特性,嗜血。但凡遇上人血,它就能吸收。我试过了,猪血肯定不行,这可能是有排异反应吧。”
我说:“可能是靠着吸血来补充能量吧。也许只需要一滴血,它就能活上千年。死之前,它吸干了自己的肉身,转化成能量,也许这就是金身不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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